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管发改审发〔2022〕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振东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试桩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鸿海路西侧、宏恒胜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拟规划建设16栋17层住宅楼、1栋三层商业用房及其配套绿化、附属设施等(以最终通过规划审批的方案为准); 2.1.3招标人期望值(最高限价):361512.98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试桩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格、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6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2022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2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 3.7投标人自2020年07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试桩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2)施工合同;(3)竣工(或分部分项)验收证明。备注: 1、以上三类标准证明材料缺一不可。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分部分项)验收时间为准,竣工(或分部分项)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竣工(或分部分项)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3、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的金额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合同载明的为准,如未反映的或不一致的,需提供招标人盖章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材料。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交费及其它注意事项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3年7 月 20 日至7月 25 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委托的);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代理费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代理费和评审费。上述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立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北京北路148号西郊社区五楼503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网站、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振东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7-83533169 联系电话:0517-83130990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耀北路6号1幢 联系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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