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管理条例规定,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资产已完成公开招租,现将租赁结果公示如下: 一、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魅力东方2号楼115室,中标单位(人)王洪霞; 魅力东方4号楼101室,中标单位(人)范字毅; 咏贤路1幢3号2层201,中标单位(人)王伟清; 欧尚风情街6号楼6001、6002,中标单位(人)刘杰; 欧尚风情街4号楼4009室,中标单位(人)戴洪明。 二、以上资产租赁价值经市场询价或评估确定。 三、租金先付后用,资产不能转租;承租方承担使用该资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四、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五、本租赁项目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则拟定王洪霞、范字毅、王伟清、刘杰、戴洪明为中标单位,招租人待签发合同。 业务联系电话:19961818355 特此公示 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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