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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公司2019-2021年的年报、季报等专项审计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4 访问统计数量:

受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2019-2021年的年报、季报等专项审计服务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9-2021年的年报、季报等专项审计服务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JSHX-竞磋-2020002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2019-2021年的年报、季报等专项审计服务机构项目,详细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示范格式三);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4、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社会保险缴纳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影响执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书原件)。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加盖公章装订标书中,必须提供)。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承诺书加盖公章装订标书中,必须提供)。

5.3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装订标书中);

6、供应商除具备以上条件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6.1供应商必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6.2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本次磋商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评委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磋商公告在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2、公告期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①公告期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日到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携带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沈靖,联系电话:18762085577。

    ②竞争性磋商文件材料费:人民币400元整/包(售后不退)。

五、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7月14日下午14:00分

2、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下午14:30分

3、磋商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磋商文件接收联系人:沈靖   联系电话:18762085577

六、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20年7月14日下午14:30分

2、磋商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赵总   联系电话: 15896160609

   采购人(技术咨询)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 15896160609

 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2、现场开标事项联系人:沈靖  联系电话:1876208557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

八、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磋商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

4、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和评分标准部分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审查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的原件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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